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收集

   日期:2024-04-02     浏览:60     评论:0    
核心提示:竣工资料的实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文档,是建设工程全面竣工之后对该工程项目投产营运生产、回访、维护、检修、改型以及扩建提
 竣工资料的实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文档,是建设工程全面竣工之后对该工程项目投产营运生产、回访、维护、检修、改型以及扩建提供依据,它可以全面、完整、系统、准确地记录工程项目在施工建设全部过程,同时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一种技术文献。

Ø 工程档案的载体

所谓载体,就是工程档案被记录的形式和方法,目前使用的中最常用的为纸质载体。

Ø竣工资料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4)GB/T 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5)DA/T 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6) GB/T11821-2002 :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7)在竣工资料编制过程中,既要满足国标要求,同时也需要满足行业标准要求。

建设工程资料的质量要求

1、资料的收集、整理必须及时,资料来源必须真实、可信,并坚持同步收集、整理,不得后补。资料填报必须子项齐全,应填子项不得缺漏,完工后按规定归档保存。

建设工程资料编制的基本要求:

Ø2、检查验收资料应在按要求内容进行自检的基础上,根据法定程序经有关单位审核签章。

Ø3、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应逐一进行检查,记录应真实齐全,原始记录检查人应签字,并作为原始资料保存、备查。

Ø4、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以及工程实体的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材料必须先试后用,工程实体必须先检后交或先检后用。违背此规定须对已用材料、已交(用)工程实行重新检测,确定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应视为资料不符合要求。

Ø5、国家标准或地方法规规定,实行见证取样的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检验等均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并签字及盖章。

Ø6、专业标准或规范对某项试验提出的试验要求,其试验方法必须按专业标准或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否则该项检(试)验应为无效试(检)验。

Ø7、归档的工程资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其表格均应采用印刷表格或电子表格,内容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或计算机打印,每种资料表格的填写数量不得少于规定的份数。

Ø8、各种材料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鲜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点。

Ø9、资料表式中规定的责任制度,必须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签字应为手写签名,否则为虚假资料、无效资料 。

项目一 工程前期资料的编制与收集

工程前期,主要是指决策阶段、设计文件阶段和建设准备阶段,这些阶段的资料主要是建设单位资料,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招标及承包合同文件、部分商务文件等。工程前期的各类资料一般由相关单位编制,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作为工程施工方,仅需要对承包合同文件进行重点管理。

项目二 施工准备阶段资料的编制与收集

施工单位施工准备阶段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Ø1. 图纸会审记录

Ø2. 施工组织设计

Ø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Ø4. 工程开工报告、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Ø5. 工程开工报审表

Ø6. 项目部管理人员资质报审, 后期有人员变动需要重新报审

Ø7. 项目部特殊工种人员资质报审,后期有人员变动需要重新报审

Ø8. 试验单位资质报审

Ø9. 供货单位资质报审

Ø10.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

Ø11. 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报审

Ø12. 主要测量计量器具、试验设备报审

Ø13. 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出场报审

Ø16. 对有创优要求的工程还需要报审创优实施规划

Ø17. 对有绿色施工要求的工程还需要绿色施工方案报审

Ø18. 工程所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清单报审

Ø19. 安健环管理策划报审、质量管理策划报审、安全管理策划报审

Ø20. 施工总进度计划报审

Ø14. 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报审

Ø15.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报审

项目三 施工过程资料的编制

一、施工单位施工过程阶段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Ø1. 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工程测量记录包括平面位置定位、标高定位、测设点位资料。

Ø2. 施工测量放线报审

Ø3. 建筑材料报审

Ø4. 工程构配件报审

Ø5. 有些工程可能需要对分部工程进行开工报审

Ø6. 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主要的施工方法、关键性的施工技术及对实施存

在问题的解决方法;特殊工程部位的技术处理细节及其注意事项;新技术、新工

艺、新材料、新结构施工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案及其注意事项等。

Ø7. 施工日志、以及根据施工日志形成的施工大事记

Ø8. 地基验槽记录

Ø9. 建筑工程需要提供隐蔽检验记录

常见隐蔽工程项目包括:定位抄测放线记录;土方工程基坑(槽)或管沟开挖;排水盲沟设置;填方土料、冻土块含量及填土压实记录;地基基础;砖石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焊接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地面工程;装饰工程;保温隔热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与空调;电梯

Ø10. 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建设单位有提供统一表格的按建设单位要求编制;无要求的按照通用表格

编制。

Ø1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Ø12. 砌筑砂浆强度评定

砂浆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Ø13. 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

(1)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标准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块共同判定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混凝土的强度评定根据混凝土生产条件的稳定程度,按统计方法和非统计方法分别进行。

Ø1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Ø15. 防水、抗渗试验记录

凡有防水要求的建设工程(部位),工程(部位)完成后均应有蓄水、淋水或浇水试验。就建筑工程而言,浴室、厕所等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必须做蓄水试验;屋面防水工程均应进行浇水试验,对凸出屋面部分(管道根部、烟囱根部等)应重点进行检查;设计对混凝土有抗渗要求时,应提供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单。

Ø16. 沉降观测记录

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和妥善保存,并应附有下列各项资料:

1)根据水准点测量得出的每个观测点高程和其逐次沉降量;

2)根据建筑物和构筑物和平面图绘制的观测点的位置图,根据沉降观测结果绘制的沉降量,地基荷载与连续时间三者的关系曲线图及沉降图分布曲线图;

3)计算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均沉降量,对弯曲和相对倾斜值;

4)水准点的平面布置图和构造图,测量沉降的全部原始资料;

5)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Ø17. 工程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报告或无事故报告

Ø18. 设备、材料开箱记录、随机工具、备件清单

Ø21. 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报审

Ø19. 各类功能性试验及检测报告

Ø20. 主要工程材料的第三方复试报告

Ø22. 工程变更单、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

项目四 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与收集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

1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2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5 竣工图、工程影像资料

二、竣工图的编制

(一)编制竣工图的范围、内容

竣工图编制范围: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各项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基本建设项目都要编制竣工图。特别是建设项目中的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工程,都要编制竣工图。” 要求所有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都要编制竣工图,特别是工程的隐蔽部位要重点做好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竣工图的原则、依据

编制竣工图的基本原则:

1. 凡在施工中,完全按原设计施工,无任何变动的,则有施工单位在原设计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

2. 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然后加盖“竣工图”标志章作为竣工图。

3. 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或者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特别是基础、结构、管线等隐蔽工程部位的变更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4. 施工图被取消,包括设计变更取消或现场未施工的,不需要编制竣工图。但应在原图纸目录中注明“取消”,并将原图作废。

5. 由于特殊原因,新的施工内容在没有正式施工图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允许的),应按实际施工最终状况,由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经设计单位签署意见并补充修改依据后方可作为竣工图。

编制竣工图的依据:

1. 设计施工图

建设单位提供的作为工程施工的全部施工图,包括所附的文字说明,以及有关的通用图集、标准图集或施工图册。

2. 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或交底记录。

3. 设计变更通知单,即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图纸和变更通知单。

4. 技术联系核定单,即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增减项目内容的技术核定文件。

(三)编制竣工图的步骤

1. 收集和整理各种依据性文件资料

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收集好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竣工图质量。在正式编制竣工图前,应完整地收集和整理好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是编制竣工图的基础,有一张施工图,就应编制一张相应的竣工图(施工图取消例外)。设计变更文件是编制竣工图的依据,它是所有原设计施工图变更的图纸、文件、有关资料的总称。其中,由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文件有:设计变更单、补充设计图、修改设计图、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会议记录、各种技术会议记录、其他涉及设计变更的文件资料等。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文件有: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材料代用单、其他涉及设计变更的文件资料等。

2. 竣工图的审核

竣工图编制完毕后,监理单位应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负责检查其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齐。承担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应逐张予以审核签认。采用总包与分包的建设项目,应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汇总整理工作由总包单位负责。竣工图的审核重点是能否准确反映工程施工实际状况。

3. 审核竣工图的内容主要是:

所有修改点是否都己修改到位;图与图之间相关之处是否都已作相应修改;(平面、立面、剖面)所有修改处是否都标注了修改依据;所有修改依据是否都已手续齐全。

4. 竣工图的签名盖章

竣工图编制后,应将“竣工图”标记章逐页加盖在图纸正面右下角的标题栏上方空白处或适当空白的位置,以达到图纸折叠装订后“标记章”能显露在右下角的目的。

“竣工图”标记章由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审核人) 及监理负责人签名或盖章,以示对竣工图编制负责。

5. 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责成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单位移交的竣工图应逐张予以复核,把好质量关。

三、影像资料的收集

施工单位应提交反映工程概况和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套数的冲洗版本和电子数码照片。照片资料按六要素整理:即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名称、拍摄者等内容进行著录。对有要求的工程,还应提交反映重要场合、重要事件、重要情景工程的全过程,并进行编辑文字说明,配音解说。

(一) 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归档职责

四、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

(1)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2)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3)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进行工程档案的组织、编制工作;

(4)按要求在竣工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再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编制的施工资料的套数不得少于建设单位的要求,保存期可根据《归档整理规范》有关要求确定。

(二)竣工资料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三)竣工资料的整理立卷

Ø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1)立卷的原则

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一个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4)案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

5)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Ø 2.卷内文件的排列

(1)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2)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3)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Ø3.案卷的编目

(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规范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规范的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 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4)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规范的要求。

2)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五、关于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的一些个人意见

Ø1.着重注意收集的文件材料

(1)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

建筑材料都应有质量证明书并有生产厂家质量检验部门的盖章。关于合格证大小不一致的问题,必须粘贴在A4白纸上;非纸质类合格证复印原件进档案,原件装袋统一上交。

工程施工期间会涉及到很多种类的材料,也不会是一次性全部到货,这就需要我们按材料种类做好分类汇总表。(汇总表应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进场批量、复验报告的编号等)

从工程初期开始执行会对后期竣工资料的整理有很大帮助。就我个人经历而言,竣工资料中原材料一块的资料属于重点检查项目。

(2)各类复试报告:

按规定应复试的材料必须依照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形成复试报告。原材料、试块检验报告,如水泥、沙石、沥青、钢材,混凝土、砂浆等的实验报告,一定要公章清楚,且必须取得有法律效力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同时加盖检测资格章。

(3)各级质量验收记录的收集:

随着工程逐步进行,从最小的检验批开始,依次到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各级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必须及时制作收归整理。

(4)各个部门对自己范围内的资料必须做到了解,知道哪些是重要需要归档资料,哪些是备查资料。

Ø2.最重要的一点是经常沟通

(1)加强档案员与项目各部门的沟通:

作为档案员,我们的职责是将整个工程的所有资料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系统而细致的梳理并最终移交给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期会产生各种资料,档案员需要加强与技术部门、质检部门、安全部门等的沟通,将施工中形成的文件按照要求进行分门别类收集整理。档案员可以不懂技术、不懂质检、不懂安全,但必须知道各种资料是分别在哪些部门收集。这就需要档案员加强自身学习,对工程整体有一定的了解。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强别的方面的自我提升,这对资料的整理收集也是祈祷积极作用。

(2) 加 强档案员与建设方档案部门的沟通:

我们档案员最终目的是将资料完成系统合格的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方不认可,工作就是白做。因为不同的建设方对资料的要求也不一样,这就需要我们的档案员从工程开始就做好与建设方的沟通。按照建设方对档案收集整理提出的要求以及标准来进行制作。可以说,与建设方沟通占有的是最重要的一环,沟通不到位,达不到建设方要求的资料,不管做的再多再快,也是一堆废纸。实时沟通而不是埋头苦作是保证资料顺利移交的先决条件。当然,如果对建设方提出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我们可以通过项目部领导去沟通解释。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阶段竣工资料整理收集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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